关于开展2017年度科技成果登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2-12

各位老师:

为进一步规范科技成果登记工作,建立完善的科技成果信息交流和推广转化服务平台,按照科技厅的统一部署,决定开展2017年度成果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记范围

山东省内单位研究开发,或作为第一完成单位与省外合作研究开发产生的科技成果(包括基础理论成果、应用技术成果和软科学成果等)其中:

承担各级、各类科技计划,由省内科技管理部门主持或受上级科技管理部门委托组织验收或结题的科技项目产生的科技成果必须登记;鼓励非财政投入产生的科技成果进行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17年度内产生的科技成果,应在2017年12月31日前登记。已经登记过的不再重复登记。

预申报2018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的项目且未进行过成果登记的请务必参加此次成果登记。

三、强化可转化及重大科技成果信息登记

为完善科技成果转化资源整合和共享机制,促进科技成果加速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全面提升我省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围绕加快推进各类成果库建设,特建立成果转化信息专报制度:

1、对成熟度高、市场前景好,已经或拟采用作价入股、转让、许可、自行或与他人(单位)合作等方式,进行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等转化或产业化活动的科技成果,应作为有转化需求成果上报,填报《科技成果信息表(有转化需求)》。

2、对国家安全、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有重大影响,技术上有重大创新突破,或有重大推广应用价值,产业化前景及经济效益显著的科技成果,应作为重大科技成果推荐上报,填报《重大科技成果推荐表》。

四、登记流程

1、成果完成单位(完成人)登陆国家科技成果信息网(http://www.tech110.net/)下载安装“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V9.0)”,并根据操作说明填报、导出《科技成果登记表》。

2、我校将严格按照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将符合登记条件的科技成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五、成果登记提交材料

根据成果类型,需准确完整地提交下列材料:

1、纸质材料:

《科技成果登记表》纸质版三份。如有转化需求和重大科技成果需填写《科技成果信息表(有转化需求)》、《重大科技成果推荐表》纸质版一份。

相关材料复印件各一份,并装订成册。其中:(1)基础理论成果:验收或结题报告(2)应用技术成果:相关的评价证明如各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评价证书、鉴定证书、验收证书(3)软科学成果:软科学计划项目结题证书等。

2、电子版材料:

登记软件中导出的上报文件(CGSB***.ZIP压缩文件)(注意:不要修改导出文件的文件名)、《科技成果信息表(有转化需求)》、《重大科技成果推荐表》、《项目公示信息》和《科技成果登记项目汇总表》的电子版。

六、材料报送及联系方式

请于12月25日前将登记材料纸质版报送知新楼C714侯志涛处,电子版文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wlky@sdu.edu.cn,邮件主题请注明“成果登记”。

学校联系人: 科学技术研究院成果与综合办公室   周敬馨 883699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