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济南市知识产权评审专家库征集评审专家的函

发布日期:2017-12-04

各有关单位:

为适应我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改革要求,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知识产权项目管理,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专家在知识产权管理和决策中的咨询、参谋和服务作用,经研究,决定建立市知识产权专家库。现公开征集相关技术领域专家、财务专家和知识产权(专利)质量管理专家,请各有关单位给予支持和配合。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和对象:

济南行政区域内各企事业单位、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服务机构从事技术、经济、知识产权(专利)管理和财务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专家库人选条件

1.政治素质好,自觉坚持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职业操守,学风严谨,办事公正,坚持原则,责任心强;

3.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长期从事本专业工作,熟悉所属技术领域或行业的科技、经济、知识产权(专利)状况和产业政策。

4.热心知识产权工作,有意愿、有能力承担我局组织的咨询、评审等活动,能够提供独立、公平、公正的判断和评价;

5.财务专家必须具备中级以上会计师资格或者具有注册会计师(CPA)资格;

6.知识产权(专利)质量管理专家必须具备专利代理人资格或者具备国家专利审查员资格;

7.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60岁以下。

三、申请方式和时间

采取个人申请及单位推荐的方式,请感兴趣的老师填写专家信息个人表及汇总表(同一文档),于12月5日前电子档发送至至wlky@sdu.edu.cn,纸质版一份交至知新楼C714侯志涛处。


附件:推荐专家信息汇总表


济南市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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